2007年6月25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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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会议精神深化平安创建
省委政法委举办全省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平安办主任培训班集中学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
本报记者

  本报讯 6月19日至22日,省委政法委举办省、市、县三级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培训班,专题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深化“平安浙江”建设。省委委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夏阿国传达了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要求以市为单位组织开展专题讨论,交流学习体会,并提出了结合本地实际学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的初步意见。
  大家在讨论中认为,赵洪祝书记代表省委所作的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了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这个主题,强调要以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改善民生为主线,以改革开放、自主创新为动力,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保障,扎实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这些新思路、新观点和新举措,充分体现了中央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是中央一系列科学理论在我省的具体实践。
  大家感到,赵洪祝书记的报告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都很强,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浙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加强政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指明了方向。全省党委政法委系统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组织广大干部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代会精神上来,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理清工作思路,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大家表示,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重在理论联系实际,重在推动工作。要把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与加强政法委能力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当好参谋助手的本领、综合协调指导的本领、抓基层打基础的本领、检查监督执法的本领和自我完善提高的本领。要把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与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扎实开展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家庭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把平安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基层。同时,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平安考核体系,充分发挥平安考核的导向作用。要把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继续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全面推进“综治进民企”工作,规范村、社区、企业综治室(站)建设,夯实构建和谐社会的基层基础。特别是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研究,积极探索出一条适应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新路子。要把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与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狠抓现有机制落实的基础上,围绕提高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重点抓好维稳信息研判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责任追究制度建设,推进维护稳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要把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与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执法制度建设,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实现“以公正促和谐”。
  同时,大家也普遍反映,当前县级政法委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压力越来越大,但一些地方工作力量薄弱、职能弱化等问题仍比较突出,与形势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
  培训班还研究部署了政法委建设有关工作,初任县(市、区)政法委副书记还参加了业务培训。